2014年2月26日 星期三

溫世仁文教基金會

溫世仁文教基金會
103 年中小學作文比賽實施計畫 中小學作文比賽實施計畫
一、 競賽 類別:散文類。 :散文類。
二、參加資格及分組
(一)資格 :就讀 公私立高中職與 公私立高中職與 公私立高中職與 公私立高中職與 國中、 國中、 國小之在籍學生 (不含 國小一、二年級 、進修學校生 五專前三年、進修學校生 五專前三年)。
(二)分組:
1. 國小 中年級組 (三、四年級學生 三、四年級學生 三、四年級學生 )。
2. 國小 高年級組 (五、六年級學生 五、六年級學生 五、六年級學生 )。
3. 國中組 (七、八九 七、八九 年級學生 年級學生 )。
4. 高中職組(一、二三年級學生 一、二三年級學生 一、二三年級學生 )。
2
三、 競賽流程: 競賽流程:
(一)初賽:
1. 由各 校自訂辦法理校內初賽,
(二)複賽:
1. 複賽 寫作題目: 寫作題目:
(1) 國小中年級組: 心中還要有別人。
(2) 國小高年級組: 付出比收穫更可貴。
 (3)國中組 :做一個讓生命發光的人。 做一個讓生命發光的人。
(4)高中職組:漫談感動服務。
每篇散文字數:國小組約  600 字,

10. 評分標準: 評分標準:
(1) 內容與思想:占 內容與思想:占 50% 。
(2) 結構與修辭:占 結構與修辭:占 40% 。
(3) 書法與標點:占 書法與標點:占 10% 。





2014年2月23日 星期日

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臺中市徵集活動

四十五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臺中市徵集活動計畫(核定版)

 一、依  據:中華民國第四十五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比賽徵集辦法辦理。
 二、主  旨:為慶祝建國103年暨提高兒童美術教育水準,促進國際文化交流、增進
        人類友誼和瞭解。
 三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、外交部、文化部。
 四、主辦單位:臺中市政府教育局。
 五、承辦單位:臺中市鹿峰國民小學。
 六、徵集對象:臺中市公私立國民中、小學在籍學生及幼兒園學生。
 七、參加作品:
     ()組別:分為1.幼兒園2.國小一年級組3.國小二年級組4.國小三年級組
          5.國小四年級組6.國小五年級組7.國小六年級組8.國中一年級組
          9.國中二年級組10.國中三年級組,共計10大組。
     ()類別:分為1.繪畫類(包含寫意畫、寫生畫、水墨畫)2.貼畫類
            3.版畫類4.美術設計類5.集體創作類等,共計5大類。
     ()徵集類組數:依據學童就讀年級分為10組,以及創作類別分為5大類,
             總計分為50類組徵集相關作品。
     ()規格:
          1.個別創作40x55公分以內形狀不拘,可依畫題內容自行決定畫紙
           形狀,作者限一人
          2.集體創作以全開紙為限,需為共同創作,作者可為3~4
          3.水墨畫以能裱於四開圖畫紙上為限(並請先裱妥)
          4.貼畫及美術設計為預防作品黏貼內容脫落之現象,得以透明塑膠
           袋裝袋
          5.版畫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,得以透明膠片覆蓋。作品未乾
           透者不收。
          6.各類作品皆不得裱框。
     ()內容:不拘,但必須是兒童本人的創作品,為使兒童體驗各種表現素材,
           請少用彩色筆作畫。
     ()參賽件數:學校依班級規模送件,不分類別、組別,可送總件數如下:
          1.幼兒園:不分規模大小最多20件。
          2.國小:48班以下最多可送件60件,49班以上最多可送件72件。
          3.國中:36班以下最多可送件30件,36班以上最多可送件36件。
          4.集體創作每校最多可送3件,包含於各校可送件總件數中。
     ()參加徵集作品於上網統一報名後,請於報名系統列印作品標籤(規格如附
       表式兩聯,請勿手寫或自行繕打),貼在作品背面右下角,甲聯實貼
       聯浮貼。指導老師限填一人。
 八、報名:
     ()初選:各校請於民國1030328(星期五)以前辦理完畢校內初選。
     ()參加本市徵集活動之作品,經各校辦理初選入選後,由各校承辦人員統一
       至臺中市學生美術競賽成果暨報名網(網址:http://tcart.tc.edu.tw/)
       點選103年度世界兒童畫展臺中市初選報名系統,登錄參賽作品名冊,相
       關登錄方式請參閱文件佈告欄。
     ()報名時需由學校承辦人員統一上網報名,不接受個人報名。報名時間自民
       國1030331(星期一)起至048(星期二)止。
     ()學校上網報名後,請由報名系統自動產生作品標籤(貼於作品背面)及送件
       清冊(送件時繳交)
 九、送件:
     ()送件地點:臺中市沙鹿區鹿峰國民小學教學大樓東側地下室
            (臺中市沙鹿區星河路209號 聯絡人:教務主任蘇建豪)
     ()送件日期:各校參加徵集作品請於民國1030410~11(星期四~)
            兩天送達鹿峰國民小學,收件時間為上午08:30~下午03:30
            (配合103年度繪本創作比賽各國民小學參賽作品同時收件。)
 十、複選評審日期:民國1030425(星期五)
十一、評選辦法:
     ()初選:各校公開慎重辦理初選,不可指定作品參加。
     ()複選:由教育局聘請評選委員5~7人,以無記名方式評選,選出各類組
          參賽作品數五分之一作品參加全國決選。
十二、獎  勵:
     ()凡複選入選作品學生分別發給市政府教育局獎狀乙紙獎勵。
     ()凡經複選入選作品參加全國決賽,得獎作品之作者,另依據全國徵集辦法
       給予獎勵。
     ()凡經複選入選作品參加全國決賽,獲特優獎(相當於第一名)、優選獎(相
       當於第二名)之指導老師,依臺中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獎勵要
       點規定,特優者嘉獎兩次、優等者嘉獎一次
     ()辦理徵集工作成績優異者,由市政府教育局給予獎勵。
十三、注意事項;
     ()本徵集計畫刊載於臺中市學生美術競賽成果暨報名網(網址:
       http://tcart.tc.edu.tw/)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
       (http://www.tc.edu.tw/)。徵集成績亦於評審結束後一週內公告於上述兩
       個網站。相關計畫或成績若有疑異,請電洽鹿峰國民小學教務主任蘇建豪
       (聯絡電話04-262242108010921-008142)
     ()各校送件時,請檢附作品清冊以供查核作品資料。(格式如附件一,本清
        冊請於報名系統自動產生,請勿手寫或自行繕打)。
     ()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均不予評選,冒名頂替之作品並追究責任。
     ()每一學童限參加一件作品
     ()送件作品需注意其完整性之保存,黏貼類避免零件之脫落,版畫類油墨需
       乾透避免粘黏他人作品,脫落或粘黏嚴重者將不予收件與評審。
     ()本市徵集入選作品將轉送參加全國決賽,作品均不退還,得獎作品著作權
       轉讓主辦單位,未得獎作品之著作權視同放棄。
     ()參加本市徵集未入選作品,請於民國1030515~16(星期四、五
       上午08:30~下午03:30)至鹿峰國民小學領回。逾期視同放棄,由承辦學校

       逕行處理。